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1、对甲方融资项目状况做出分析,包括市场分析、风险分析、现金流量测算、盈利测算等,代理甲方作出分析报告;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1、乙方可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指派其他专业人员或组成专业服务团队完成前述顾问服务工作,但乙方更换融资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应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融资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其专业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利和利益;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顾问服务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_______%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 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_______%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_______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_______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1、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外的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会计、审计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活动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 甲、乙双方将20xx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xx年销售指标6亿元,20xx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
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提请诉讼。
第:其它约定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促进转型升级,经乙方申请,吴江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团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特签订以下顾问协议:
一、顾问内容
1、企业发展规划。为企业提供、行业、市场、途径、配套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企业日常管理。听取企业管理困惑,解析企业管理现状,提出企业管理改进改革建议和方案;
3、企业资本运作。听取企业资本运作方向、方案,提供咨询服务,提出操作建议,帮助引进专业机构。
4、企业信息化。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提供咨询,提出信息化推进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及重点环节,帮助推荐优秀的信息化服务商。
5、企业财务顾问。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核算过程、岗位设置和财务制度提出改进意见,推荐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机构。
6、组织机构设置。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体系的构架提出具体的意见。
7、企业培训咨询。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帮助制定企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培训计划,提供咨询、培训服务,或者推荐专业培训机构。
8、企业流程再造。全面解析企业生产管理流程,提出企业流程再造意见,提升企业精益华管理水平。
9、思想交流。根据企业家的需要,随时提供企业家思想交流服务,为企业家减压解惑。
10、其他企业需要的咨询服务。
二、责任义务
1、顾问团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如果要使用顾问案例,必须征得企业的同意。
2、顾问团提供的咨询,企业需要到有权部门进行确认,以有权部门的为准。
3、顾问团推荐的服务机构,只是供企业参考,顾问团不参与具体的服务协议协商问题。
4、顾问团只提供公益服务,不提供有偿服务。
5、顾问团及任何顾问,不得接受企业的报酬。
6、顾问团提供的建议,仅作为企业决策参考,不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顾问团提供的服务,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
8、企业必须向顾问团提供全面真实的资料,以便于顾问团提出专业意见。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友好协调。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公
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1、 甲 方:
2、 乙 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第二章
1、 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
1.1“业主”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
1.2 “工作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 子。
1.3 “本合约” 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4 “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
2、 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
注 释
第三章 物 业
由甲方开发的 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第四章 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
第五章 服务期限
1、 服务期限
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1个月,交房前3个月,交房后8各月)。
第六章 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
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
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商标有关的相关标识。
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
3、员工上岗培训
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
第七章 管理监督及支援服务
在服务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监管整个物业之前期物业介入工作,以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品质。
第八章 管理顾问形式
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第九章 管理顾问服务报酬
1、 顾问费用
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顾问酬金,标准为每月按贰万元整。顾问差旅费另计。
2、 顾问费用支付
①首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定金 ;以后具体顾问服务期间内按季度支付顾问服务费。以上费用须乙方开具国家正规给甲方。
②顾问差旅费标准:
乙方顾问人员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则顾问之差旅费标准为:杭州往返合肥的车费、合肥市区的出租车费,或自备车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实向甲方报销。住宿费、餐饮费按合肥本地水平按实向甲方报销。
第十章 物业推销
于合同签约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甲方的管理的物业在发售或出租时,可公布本顾问公司为甲方之物业管理顾问以协助宣传。
第十一章 终止合约
1、 本合约可在下列情况下由任何一方可给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1.1 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约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2、在合约期内,有实证并经查实因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合约、履行合约职责不当、或引致重大的有责投诉,而对双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双方有权及时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章 其 他
1、赔偿与保障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可于通知甲方一个月后停止顾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所合同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也按同一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转让
本合约应约束合约双方当事人,其分别的承继人及承让人及确保他们的利益。任何一方合约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约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约之一切或部份权益或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外派顾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外派目的
为确保甲方人力资源体系咨询成果的有效性,乙方外派一名顾问常驻甲方,挂职_________职位,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指导甲方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全面实施。
二、外派期限
顾问外派期限为______个月,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外派费用及付款方式
3.1双方商定顾问外派期间的外派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
3.1.1从咨询项目设计阶段结束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外派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3日内外派顾问进驻甲方工作。
3.1.2外派顾问进驻甲方工作三个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外派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3日内继续外派顾问进驻甲方工作。
3.2乙方外派顾问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负责提供食宿和交通便捷,乙方顾问享有每月回深圳探亲和工作述职的3天有薪假期,乙方顾问往返深圳所发生的机票或火车票及深圳、福州的市内巴士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4.1应该严格执行中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规定,在保证完成乙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4.2乙方外派顾问的工伤待遇
4.2.1乙方外派顾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公受伤,甲方需根据深圳市相关劳动保障法规,将医疗费及相关工伤补助金拨给乙方,乙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被外派顾问。
4.2.2乙方外派咨询顾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死亡,甲方需根据深圳市相关劳动保障法规,将相关工伤补助金拨付给乙方,乙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被外派顾问家属。
4.2.3乙方外派顾问在甲方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甲方需依据深圳市相关劳动保障法规,将相关补助费用拨付给乙方,乙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被派遣人员家属。
4.2.4乙方外派顾问在甲方工作期间,在上下班途中、往返深圳途中因意外导致受伤或者死亡甲方需依据深圳市相关劳动保障法规,将医疗费用及相关补助费用拨付给乙方,乙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被派遣人员或其家属。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外派甲方咨询顾问必须根据双方制订的工作计划,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
5.2乙方外派顾问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如因乙方外派顾问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外派顾问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3乙方外派顾问进驻甲方期间,如甲方认为乙方外派顾问不能适应甲方的要求时,乙方需调换外派顾问。
5.4乙方外派顾问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泄露,否则,乙方外派顾问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5如乙方外派顾问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乙方需另外安排顾问前往甲方工作。
六、其他约定
本协议有效期间及协议结束后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请乙方外派顾问进入甲方工作,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必须对乙方做出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外派顾问两年的薪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
七、保密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泄露,否则一方有权力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此合同任何一项条款,否则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协议的完整及其他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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