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风芸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风芸情感网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还请求的处理: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6、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gyunshixun.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